根據甘肅省衛生計生委最新印發的《2015年甘肅省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方案》顯示,今年甘肅省將在全省14個市(州)和86個縣(市、區)城區和至少70%的鄉鎮轄區設置飲用水衛生監測點。
其中,蘭州市設62個監測點,13個地級市設20~40個監測點,縣和縣級市設6個監測點,監測點的設置除涵蓋城區內全部的市政供水外,還應當包括自建供水;監測點包括出廠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此外,每個監測鄉鎮(含所轄村)設2~4個監測點,監測點的設置應當優先選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類型,其次是其他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監測點包括出廠水和末梢水。此外,在每個縣選擇4所農村學校檢測末梢水,其中包括3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覆蓋的學校和1所采用自建設施供水的學校。
上述《方案》還要求,地級以上城市進行水質常規指標、氨氮及可能存在風險的指標監測,其中對市政供水枯水期出廠水進行水質指標安全分析。縣級城區和鄉鎮轄區對水質常規指標和氨氮指標進行監測。
同時,《方案》中還透露,中央財政對水質監測和實驗室設備進行補助(監測任務和實驗室設備資金安排以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下發通知為準)。由此,小編預測,甘肅省未來一段時間或將就氨氮檢測儀等水質常規指標檢測儀器進行一次“大采購”,粗略估計相關儀器采購規模將有上千套。敬請相關儀器供應商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