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8年,漳州將全面完成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清理整治,水質達標率要達到95%以上。力爭到2018年,縣級以上均建成雙重水源。
九龍江流域鄉鎮——年底前全建污水廠
到2018年,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將全面清理生產性、經營性排污口和網箱養殖等活動,一級保護區內的居民全面遷出,完成水源保護區內居民生活污水截污及垃圾治理、水土保持、農業面源污染整治等。九龍江流域36個鄉鎮污水處理廠確保今年基本建成,明年實現污水有效處理。
三湘江、浦頭港、九十九灣水系上游流域農村簡易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今年實現50%的村莊建成,明年再完成40%,2017年全面完成。
全市所有鄉鎮均建成1座以上垃圾轉運站,縣城和重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達到1座/萬人;市、縣級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生活垃圾、污水處理率達98%以上。
中心市區——力爭早日開建第二水源
中心市區應盡快推進第二水源建設,力爭早日開工。在第二水源建成前,應實施市區已有水廠原水管和輸配水管網連通,建立九龍江北溪、西溪雙水源系統,確保一個水源發生污染時,能保證供水。
目前,還沒有備用水源的東山、詔安、平和、龍海等縣(市)也應抓緊規劃建設第二水源,到2018年,縣級以上均建成雙重水源。
全市各地要制定生活飲用水監測方案,開展水質衛生監測,及時通報結果。督促物業單位定期清洗、消毒二次供水設施,保障二次供水水質安全。今年6月底前,建成水環境監測共享平臺。
明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建成全市城市供水信息監測監管體系,實現主要水質指標在線監測監控。
污染事故損失由污染企業承擔
加強自來水廠安全保衛,完善或增設周界報警和防沖撞設施,禁止一切非生產管理人員和車輛進入廠區。對供水管網實施最嚴格保護,禁止一切非法圈占、占壓供水管網的行為,組織城管執法部門牽頭開展治理“兩違”行動。
水源突發污染事故影響城市供水安全的,環保部門要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報告,并同時向同級住建(供水)主管部門通報。當地政府要成立應急處置協調小組,開展污染源調查和處理、水源應急調度等。相關損失費用由污染企業承擔。
全市水企整到5家 探索跨區聯網供水
漳州將整合市區供水企業,保證資源有效配置,鼓勵通過兼并重組、收購、股權合作等模式整合現有縣城供水企業。今后初步將全市城市供水企業整合到5家左右。
有條件的相鄰區域縣(市、區)可探索跨行政區劃聯網供水,提高應急調度能力。中心城區推動供水管網向周邊鄉鎮和農村延伸,提高鄉村集中供水普及率。公共供水管網及其附屬的市政消火栓、供水管網加壓設施應同步建成投用。
三年內完成全市老舊管網改造
2018年底前,全面改造落后凈水工藝,加強管網設施改造管理維護。至2020年,管網漏損率要降至12%以下,其中,今年各地目標值如下:市本級20%、龍海18%、東山12%、華安42%、南靖16%、平和30%、云霄22%、漳浦21%、詔安22%、長泰4%,漳州、古雷、常山開發區、臺商投資區18%。
自來水廠改造項目大力推廣先進技術,提高生產水平和應對突發性水源污染的能力。加快中心市區二水廠擴建和金峰自來水廠深度處理工藝技改和擴建工程,確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新增15萬噸/日供水能力。中心市區鼓勵在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學校及其他單位等終端試點推廣集中膜處理技術,進一步提高飲用水水質。
全面改造老舊水管,特別是使用年限超過50年的老舊供水管網。今年全市新(改)建市政供水管道189公里以上,確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老舊管網和老舊生產工藝改造任務。
試點水企負責小區二次供水設施
試點實行開發商將新建小區二次供水設施建設費用交給供水企業,由供水企業負責建設和維護,并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推廣。對部分無物業小區,探索與住戶協商簽訂合同,由供水企業負責有償開展二次供水設施清洗維護工作。
現有不符合要求的二次供水設施要逐步改造,地面及以上(含屋頂水箱)二次供水設施應于今年底前改造完成,其他的要爭取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合格的二次供水設施,由供水企業運營維護管理的,所增加的運營維護管理服務費用標準由當地物價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