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據水利部的有關部署,海委下發通知,統籌安排流域各地開展2015年海河流域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
通知要求流域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組織專門力量做好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監測數據,為及時掌握海河流域重點地區地下水水質現狀,開展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提供依據。
2015年海河流域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將重點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東的大型地下水水源地、嚴重污染河流沿岸、重要城市周邊地區及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等重點區域全面展開。按照計劃,監測工作將根據海河流域地下水水質監測項目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對必測項目20項,選測項目19項,共39項指標進行監測,共涉及598個地下水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