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為了切實加強洱海流域河流保護治理,進一步提升入洱海水質,建立健全了水質監測考核評價體系。
為確保2014年彌苴河、羅時江有4個月以上達到Ⅳ類水質標準,永安江有5個月以上達到Ⅳ類水質標準,洱源縣制定了《洱源縣主要河流水環境目 標考核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洱海保護治理考核獎懲體系,以激勵獎懲推動工作落實,尤其對“‘兩江一河’有4個月以上達到Ⅳ類水質標準,8個月不超過 Ⅴ類水質標準”這一硬指標進行分河段考核,由州、縣環境監測站在流域六鎮鄉入境、出境河道設15個水質監測點,實行一月一監測,將水質監測情況進行分析通 報。對業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的嚴肅追究責任,一律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免職,并把環保工作考核結果作為使用干部的重要 依據和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了“河(段)長”制度,形成了一個河段、一個工作班子、一套治理方案、因地制宜開展的工作模式。